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》(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)、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》(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)、《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為提高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,防范傷亡事故,減輕職業危害,促進安全生產,達到對各類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,擬定2019年11-12月份培訓計劃,具體計劃如下:
序號 |
培訓時間 |
培訓種類 |
培訓費用 |
1 |
11.11-11.30 |
低壓電工作業(考證\復審\換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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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\80\170 |
2 |
11.11-11.30 |
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初訓、復訓 |
280\180 |
3 |
12.2-12.15 |
高處作業(高處安裝、維護、拆除作業/登高架設作業)考證\復審\換證 |
600\80\170 |
4 |
12.9 -12.11 |
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初訓、復訓 |
280\180 |
5 |
12.16-12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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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工作業(融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)考證\復審\換證 |
400\80\170 |
一、培訓對象
培訓對象為企業的“三類人員”(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)。具體指:
1、企業主要負責人:指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(董事長或總經理);
2、安全生產管理員:指分管安全生產副總、安全主任、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;
3、特種作業人員:電工、高處作業人員、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。
根據《安全生產法》和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》(安監總局3號令)規定“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須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,取得相應安全培訓(資格)證書,方可上崗任職”。
二、預報名方式
為方便收集學員信息,培訓采取網上預報名,請各學員根據所報項目填寫報名信息。

三、報到事項
培訓第一天為報到日期,學員報到時根據所報項目需提交以下下相關材料:
1.《浙江省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表》(附件1);《浙江省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(換證)申請表》(附件2);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(安管員)安全資格證申請表(附件3);下載打印后填寫并蓋單位公章;
2.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;
3.初中及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明1份,
4.報主要負責人還需要提交任命書(附件4,且必須有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);主要負責人是法人的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
五、考核時間及發證
參訓人員經培訓后,由舟山應急管理局負責安排考試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。
四、報名聯系方式
聯系人:孫佳瑜,0580-2561906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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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新浙江省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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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新浙江省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(換證)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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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(安管員)安全資格證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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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命書模板(供參考)